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绍兴市市级部门中层干部跨部门交流工作公告

2017-09-13 绍兴组工

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,优化市级部门中层干部队伍结构,增强中层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活力,打造特别讲政治、特别能战斗、特别守纪律的高素质干部队伍,经市委常委会研究,决定开展市级部门中层干部跨部门交流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
一、交流计划及形式

市级部门中层干部跨部门交流工作,推出科级职位100个左右,交流科级干部70名左右(不包括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;市中级法院、市检察院因司法体制改革不参加跨部门交流工作)。交流形式原则上为平职交流。


二、交流对象及资格条件

(一)交流对象

市级各部门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中层干部。


(二)资格条件

思想政治素质较好,工作能力较强,具有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,在本职岗位上业绩比较明显,群众基础较好,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,且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;具有大专以上学历,年龄男50周岁以下(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、女47周岁以下(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身体健康。


(三)交流重点

1、市级部门推荐作为市管副县处级后备干部初步人选的;

2、缺少现职级两个以上岗位经历,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只有一个单位工作经历,需要多岗位交流锻炼的;

3、较长时间从事执纪执法、干部人事、审计、项目审批和资金管理等工作的;

4、在同一职位任职满6年,或在同一处室连续任正副职满9年的(因机构调整或更名但主要职能未调整的,仍视作同一职位);

5、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;

6、本人自愿要求交流或组织上认为有必要交流的。

同时符合上述多个条件的应优先交流。


(四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不作交流

1、因健康原因不宜交流的;

2、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
3、具备交流资格条件,但本人提出提前退出中层岗位申请,并经所在部门党委(党组、工委)同意的;

4、经组织选派正在参加挂职锻炼的;

5、已参加2016年市级部门中层干部和乡镇长双向交流的;

6、有其他不适合交流情形的。

同一处室的正副职一般不同时交流。


三、工作程序

市级部门中层干部跨部门交流工作,按照推荐报名、双向选择、组织调配、办理调动和任免职手续、履新培训等程序进行。


1、推荐报名。市级各部门党委(党组、工委)摸排汇总符合交流条件的人选,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后,集体研究确定预备交流人选,提出预备交流职位。预备交流人选一般以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,也可以个人自荐。个人自荐的,由干部本人提出申请,经所在部门党委(党组、工委)集体研究同意后上报。

2、双向选择。预备交流人选根据自身条件和个人意愿,在公布的预备交流职位中选择10个职位作为本人交流志愿(志愿排列不分先后,须选足),同时可选择1-3个职位作为本人不愿交流的职位,填报《预备交流人选志愿表》和《遵纪承诺书》。职位提供部门党委(党组、工委)根据岗位要求和预备交流人选所填报的志愿,对预备交流人选进行综合比选,经集体研究,选择6名意向人选(排名不分先后,须选足),填报《部门党委(党组、工委)交流职位人选需求意见表》。对个人交流志愿和部门人选需求未达成一致的,允许相关预备交流人选在余下的预备交流职位中再补报一次志愿。

3、组织调配。市委组织部对预备交流人选开展履历业绩和岗位匹配度量化评价,作为组织调配的重要参考。组织调配工作按“因事择人、人岗相适,优化结构、增强活力”的原则,充分考虑岗位要求、人选条件、个人意愿和部门人选需求意见等情况,研究确定交流人选的职位安排方案,交流结果通过一定的方式予以公布。对市级部门中在同一职位任职满6年,或在同一处室连续任正副职满9年的中层干部,如未参加跨部门交流,原则上须在跨部门交流结束后2个月内安排内部轮岗。

4、办理调动和任免职手续。组织人事部门集中办理调动手续,并统一组织交流干部到有关部门报到。各有关部门及时办理任免职手续。

5、履新培训。组织交流干部进行履新集中培训,进一步明确要求,严肃纪律,激发交流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,激励交流干部在新岗位上创造新业绩。


四、推荐报名时间及要求

1、推荐报名时间:9月13日至15日。

2、有关要求:市级各部门党委(党组、工委)提出预备交流人选和预备交流职位后,需上报《关于跨部门交流干部人选及职位的推荐报告》,并将预备交流人选报名登记表及现实表现、预备交流职位说明书等材料(纸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)一并报送市委组织部。部门提出相关职位任职资格、条件等方面的特殊要求,须以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。

3、联系方式: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(市行政中心6号楼217室、219室)。电话:85143002,85143065。


附:

1、《关于跨部门交流干部人选及职位的推荐报告》(样式)

2、《预备交流人选报名登记表》

3、干部主要表现、职位说明书(样式)

4、《预备交流人选志愿表》

5、《遵纪承诺书》

6、《部门党委(党组、工委)交流职位人选需求意见表》


(附件请登录绍兴党建网下载)

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

2017年9月1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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